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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诡辩,不想担责。。。狗以前没伤过人,那么这次伤人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换言之狗第一次伤人之前都是没伤人的,初犯就是免责理由?我倒想问狗主,如果有人对你脸上拍一板砖给你画上京剧脸谱,说之前没拿板砖拍过其他人的脸,你能接受?
谢邀,狗的主人就是个***,不管你的狗以前咬没咬过人?但是你的狗现在已经咬人了 你必须按情形赔付,养狗的主人一定要文明养狗,第一要有狗证,第二要给狗拴牵引绳,第三到公共场合有必要戴口罩,第四,随时准备给狗铲屎,只有这样利己利民,往往一个不文明养狗
的人,导致很多无辜的狗被人打死毒死。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文明养狗的政策,还百姓出入自由安全和谐的社会。
以前自家狗没咬过人,不等于现在和以后不咬人,就像人是老好人,是过去式和现在,将来如何怎样,都是未知数。狗一时兴起冲动,倒霉的还是人,身体生命和受惊吓的“小心脏”,伤害还是蛮大的。这就需要狗主人妥善管理好自己的狗,该打防疫针打防疫针,该栓绳拴绳,该套笼嘴套笼嘴,防患于未然。已经咬了人的狗,要及时圈养,不要再放出来,继续为非作歹。对受害者,要积极配合疗伤和打狂犬疫苗,不要找借口推卸责任,自家狗的错,狗主人要勇于承担。堂而皇之理由,只是为自己脱身撇清关系找借口,根本不成立,站不住脚。“狗不咬人,狗从不咬人。”这是什么狗屁脑洞逻辑。
女孩被狗咬伤脸,狗主人却说以前狗从没咬过人,爱狗人士把恶狗抬上神坛膜拜,却漠视被狗咬的孩童。
爱狗者无论把狗抬上再高的神坛膜拜,给予什么忠诚(实为奴性,所谓忠狗也是骂人之语),什么人类的朋友(实为爱狗者妄自代表人类),什么家人(爱狗者的家人,那么爱狗者是狗?),什么灵魂伴侣(爱狗者有狗的灵魂?)等等无数的溢美之词,都无法回避一个事实真相。
这个事实真相就是,狗是一种奴性的、恶臭的、凶残的、无法受人时时控制的攻击性的、酷爱吠叫的、酷爱撕咬的、爱乱闯乱撞的、寄生性的、肉食性的、爱到处拉屎撒尿污染环境又爱吃屎的生物。
正常人类怎么可能去爱这样的一种生物?
由于这种狗性使然,也根本就不适合于聚居环境养之为宠。所谓“文明养狗”只会是一个谎言和欺骗,来自于与之相关的利益链条上各方的欺骗,这欺骗的结果,就是养狗为宠的生活方式,已给人类社会带来无数的惨剧和祸害!危害自身危害四邻危害社会。
所以,爱狗是一种病,养狗为宠更是病上加病。因为把一种吃屎***并且极其危险有害的生物爱上的人,养狗为宠的人,事实上是少人性多狗性甚至于有狗性无人性的近似于狗的生物。爱狗人士闹出的社会事件永远都在佐证这一点。
全社会应该反对饲养宠物狗,这才是帮助是爱狗人士回归人类行列的应有之举。
狗以前没咬过人,不代表现在和以后都不会咬人。发生这种狗伤人的事件,首先,责任肯定是在犬主。作为养宠犬主,既然养犬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犬的行为负责。
生活中养犬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是因为喜欢而养,有的是为了陪伴家人身边而养,有的是因为工作需要而养,总是养犬目的各异。但无论何种原因养犬,犬主都应该做到文明养犬行为,只有在保障了文明养犬的前提,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犬只伤人的事件发生以及杜绝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9岁的孩子被狗咬成血肉模糊破相,这给孩子及这个家庭带来多么大的伤害。狗主人事发后却说“以前狗从没咬过人”这样的话可能出于当时的随口说,更不该说出这样的话。
我是一个喜欢狗狗的养犬主,从小就喜欢狗狗,现在也在养着两只狗,多年的养犬经验,借此话题我来说说文明养犬的一点观点:
办理养犬手续
犬主应该严格按照国家《养犬管理办法》办理《养犬登记证》及《犬只免疫证》;
定期健康免疫
按照《犬只免疫证》要求,定期给自己的狗狗注射疫苗和疾病免疫;
做到圈养拴养
养狗必须圈养或者拴养,犬只在带出户外,必须牵引狗绳,大型犬一定要戴上嘴套,约束好自己的狗,禁止携犬进入《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场所,不要因为你的养犬影响和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
及时清理粪便
带狗狗外出,及时处理排泄物粪便等,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同时也是为了犬只疾病的繁衍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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