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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报警抓女儿发生在女二号奥屏身上,当时继父是个律师,算有钱人。但心怀不轨,想非礼奥屏,被奥屏自卫刺杀。
她妈为了不回去过穷日子,报警捉女儿。后来继父找小三,还是离婚了。妈妈过的很落魄,也很后悔当时的决定。
最后母女和好了。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老头,满头白发,个子低矮,但却走路迅疾,干活干净利落,长相颇似老太太,看起来慈眉善目,但却干了禽兽不如的事情。
他哄骗了本村的一个***,利用农村小孩子贪嘴的毛病,区区几块零食,就把这个***给猥亵了。***家长得知后,报了警,最后老头被判了12年。
我从内心是非常鄙视甚至厌恶这个老头的,虽然他没有招惹过我,但他的行为变态到触及了我做人的底线。我每每看到他,脑子里就会想起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人身高不够数,心肠必歹毒。”
虽然同在一个监舍,我也很少搭理他。偶尔遇到需要写个人材料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无助而又谄媚的笑。别人他指望不上,只能讨好般的求我。我心里清楚,像他这种为老不尊的行为,基本上家里人是不会来监狱看他的,只有他的儿子一年半载来看一回,给他上点生活费。因此,对他递过来的苹果、鸡蛋,我是不会要的。出于对他76岁年龄的同情,即使不屑于他的为人,这时候我还是会帮他一下的。
在某种特殊的环境下,人有时候总是要违心地做一些事,就比如我打心眼里看不上这个老头,但他眼巴巴地堆着笑来求你时,你又不忍心拒绝,毕竟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
监狱里的人将人性的黑暗体现的淋漓尽致,各种各样变态式的犯罪,只有你想不到,但没有不可能发生的。
还有一个年轻人,身有残疾,原本在一家养老院做护工,但他却把一位靠轮椅行走的老人给***了。老人告诉了前来探望的女儿,女儿警告这位年轻人,下不为例,否则一定报警,但这个年轻人还是狗改不了吃屎,老人的女儿无奈报了警,这个年轻人最终被送进了监狱。
现实中,那位杀害自己亲生母亲的北大学子,其罪行同样令人震惊,感到发指。虎毒尚且不食子,难道天之骄子就不懂得伦理纲常吗?他如何能对亲生的、相依为命的母亲下去毒手,并且从容不迫地以母亲的口吻从亲戚那里骗得巨款,供自己肆意挥霍呢?一边是母亲的渐渐变味的尸体,一边是他灯红酒绿的放纵,人性的变态在他身上同样体现的淋漓尽致。
龙有九子,各不相同。同样,百人百性,也不尽相同。画虎画皮难画骨,世间最看不透的就是人性。心里充满阳光,就会乐观积极、佛光普照;心里充斥阴暗,就会猥琐变态、欲壑难平。人性的一面是上帝,另一面就是撒旦,何去何从?皆看一个“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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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报警!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兽类都知道要孝顺父母。母亲有在大的不是儿子也不可以动手打人,古之往来,百善孝为先,你连生你养你的母亲都敢动手,现在是社会进步了,放在古时候那最轻也是个发配到边疆的命运。现在只要母亲告你,别说报警,最少验伤重了的话要判你几年。
可以报警处理!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无论什么关系,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母亲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和母亲的伤情依法处理:
有证据证明构成虐待罪的(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儿子)以虐待罪定罪量刑。
不构成虐待罪的,经鉴定,母亲所受损伤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儿子)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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