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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唏嘘还是唏嘘,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手机吞没了,我知道现在的手机内存越来越大,可也不是来装命的吧。
1、手机便利了生活,也像杀手一样吞噬了很多人的生活,很多人走路玩手机,开车玩手机,飙车录像,还有很多人作死为了拍一些高危险的动作来显摆因此送了命的,比比皆是。
前些时间看了条新闻,说妈妈陪着孩子去游泳,妈妈来玩手机,没看到溺水的孩子,孩子就在妈妈眼皮底下掉了性命,还没开始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匆匆告别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铺天盖地的手机杀手事件依然没有减少因手机出事的频率,手机就像瘾一样占据着人类的大脑,让他们停止去看风景,停止跟他人聊天。
手机也给我们带来了慢性病伤害,长期玩手机,脊椎变形,眼睛视力变差,视网膜脱落,甚至瞎的都有。
2、
手机是婚姻的杀手,是亲子的杀手。
有了手机,夫妻不聊天了,打游戏,玩交友软件,不亦乐乎。孩子也不管,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给孩子做手工玩具了,要么在玩手机,要么说,一边玩去,我这盘还没打完呢。
如此亲密的人也只能看到对方的低头,或者冷冷的背影。
沉迷手机的人都是自律性差的,或者时间太闲的。
很多孩子控诉,爸爸妈妈,手机不是你的孩子,我才是你们亲生的,为什么你抱它的时候比我长那么多,它响一下你就激动的握着他,而我叫那么久,那么大声,你们却充耳不闻。
3、
手机也是很多人致富的路子。
很多人靠手机发了财,这是实话,有人拿来学习,利用碎片化听书,看电子书,在微信群上课,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心得。
任何事都有利有弊,关键在于自己,手机有好也有坏,在即将普及的5G时代,手机会更加便利化,视频,游戏,网页会更快到达,这就需要我们能够自我控制,将手机更好为我们所用,而不是让他牵制你,带给你无尽的伤害。
(1)根据司机低头看手机3s,相当于盲开60m,由位移时间关系求得汽车的行驶速度;
(2)汽车盲开和反应时间内都在做匀速直线运动,据速度位移关系求得匀速运动位移,刹车后做匀减速运动,由位移速度关系求得匀减速运动位移,再比较总位移与100m的大小确定是否发生交通事故.
近年来,开车玩手机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一大隐形杀手。聊QQ、看微信、刷微博、打游戏……只要开车玩手机,都会妨碍安全驾驶。信息化时代,随着开车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多,小玩怡情,但如果玩大了,付出的代价往往是不堪设想。现实生活中,边玩手机边开车,血淋淋的教训并不少见。相关资料表明,开车玩手机导致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下高出几倍。同时,开车玩手机还会影响到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进而加剧路面车辆拥堵,不利于道路的畅通有序。值得一提的是,据相关部门的测试调查数据显示,人在开车玩手机时遇到的潜在危险,与人醉酒后驾车存在的潜在危险是同等的。
在其他国家,开车玩手机,面临的后果很严重。比如,英国将开车玩手机视为与酒后驾驶同样致命,如司机开车时因发短信等行为分心,造成致死车祸,肇事司机将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则把开车玩手机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此类的重罚,让驾驶者不自觉就树立了规则意识。
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扣两分的处罚。正是因为200块钱的违法成本太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使得不少人不拘交通“小节”,开车玩手机这种陋习依旧是我行我素。如果开车玩手机一旦入刑,像“酒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等于对驾车人戴上了一顶“紧箍咒”,相信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开车玩手机。说到底,现行法律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过轻,可以说是交通事故频发的症结所在。
有句话说得好:没有对于生命权的法律保障,一切人权的法律保障都将流于空谈或者化为乌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委员建议驾车玩手机入刑,值得一试。特别是在我国机动车迅猛增长的背景下,唯有重拳打击,才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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